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017-09-08 来源:本站 浏览量:39
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的大山深处,有一所只有师生8人的苗寨“微小学”——剑河县久仰镇久甲村久甲小学。9月5日,久甲小学的老师龙安忠在换上新课桌的教室里辅导学生学习。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提出,要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政府要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补短板、控底线,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通知》针对学生辍学原因,明确了工作措施,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人施策,做到“三避免”:一是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力度,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让学校对学生更有吸引力。二是落实扶贫控辍,避免因贫失学辍学。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帮扶,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资助,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三是强化保障控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化学校布局规划,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少路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适当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用信息化手段使农村学校获得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通知》强调,要加强控辍保学监测,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加强对辍学高发县的工作指导。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解读
为了“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对防控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提出要求,为早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教育理想进一步夯实基础。
目前,还有哪些因素阻碍着孩子们走进校园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5日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
离“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还有差距
2011年,中国向全世界宣告全面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解决了孩子们“有学上”的问题。2015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如期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中期目标。2016年,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4%。“我们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同时要看到,我们离 一个都不能少 的目标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而且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说,有的孩子存在着厌学的情况,有的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辍学,还有的是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远等多种原因导致中途辍学。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指出,我国少数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岛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失学辍学现象,实现国家确定的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面临严峻挑战。“少数地区,特别是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压力比较大、困难比较多。”吕玉刚说,对这些重点地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进行梳理,结合学籍信息系统和公安部的人口信息系统比对结果,结合教育统计反映的实际情况,要求各省确定一批重点监测的地区,作为下一步推进控辍保学攻坚克难的重点工作任务。
政府、学校、家长携手织密织牢控辍保学之网
在吕玉刚眼中,“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方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是这份文件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机制举措之一。据他介绍,县级人民政府要承担的任务有:县域统筹,综合施策,完善细化通知中提出的提高质量控辍、落实扶贫控辍、强化保障控辍等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国家、省级规定的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不断减少学生辍学现象;建立机制,包括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和目标责任制等。
学校和教师要承担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提高教育质量控辍,依法落实教育资助等有利于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等任务。
对于家长,通知特别强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吕玉刚说,将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年辍学率超过控制线的县(市、区),不得评估认定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同时,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