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轮巡察共派出8个巡察组,对17个市直单位和2个开发区、2个区直单位、4个镇街开展巡察。本轮巡察时间为两个月,11月20日前进驻,2019年1月20日前驻点巡察结束。同时,分别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接受群众反映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办公厅、市委党校举报电话:17341001001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政策研究室、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举报电话:17341001002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研究室举报电话:17341001003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举报电话:17341001004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报电话:17341001005
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服务业委员会、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举报电话:17341001006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沈阳医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举报电话:17341001007
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于洪区北陵街道、于洪区沙岭街道、于洪区水利局;沈阳近海经济区、辽中区茨榆坨街道、辽中区刘二堡镇、辽中区水利局举报电话:17341001033(于洪) 17341001034(辽中)
统一电子邮箱:swxcb2017@sina.com
统一邮政信箱: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市委巡察办邮编110179
市委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8:00—20:00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肖春苹)